GB21146-2007個體防護裝備職業鞋,英文名: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Occupational footwear,標準規定了防護鞋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基本要求和附加要求、標識和提供的信息。適用于保護穿著者足腿部免遭作業區域危害的勞保鞋,不適用于沒有內底和鞋墊或沒有內底但有可移動鞋墊的職業鞋。

 

  注:GB21146-2007個體防護裝備職業鞋規范替代GB4385-1995、GB16756-1997,于2007-11-0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并于2008-06-01開始實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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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21146-2007個體防護裝備職業鞋規范的5.3.1.2、5.3.2、5.4.3、5.4.4、5.4.5、5.5.1、5.5.2、5.8.1、5.8.2、5.8.3、5.8.4、5.8.5、5.8.6為強制性條款;如果職業鞋有適用的附加要求,則第6章中所適用的附加要求條款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修改采用ISO20347:2004《個體防護裝備 職業鞋》(英文版)。本標準根據ISO20347:2004重新起草。標準與ISO20347:2004相比,存在如下差異,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修改:

 

  1、將國際標準的格式和表述轉化為我國標準的格式和表述,根據漢語習慣進行了編輯性修改,有些專業術語和定義按國內專業習慣用語進行了修改。 

  2、國際標準中引用的ISO20344:2004,在本標準中均改為GB/T20991-2007。 

  3、凡ISO20347:2004文中涉及到的國外鞋號,本標準均轉為相應國際鞋號,簡稱為鞋號。 

  4、在3.13導電鞋的定義中,將電阻值位于0Ω~100kΩ 范圍內改為電阻值小于100kΩ。 

  5、在防靜電鞋的定義中,將電阻值位于100kΩ 以上……改為電阻值大于或等于100kΩ……。

  6、5.7.4.1中將磨擦損壞不應比同類材料標準試樣描述的更嚴重改為不應有嚴重磨損。 

  7、6.2.1.5.2中,將國際標準引用的EN12568:1998的內容直接納入本標準,并為此增加了附錄A。 

  8、6.2.2.1中,將電阻值不應大于100kΩ改為電阻值應小于100kΩ。 

  9、6.2.2.2中,將電阻值應大于100kΩ……改為電阻值應大于或等于100kΩ……。 

  10、8.2.1中,將……100kΩ 的電阻上限值改為……電阻值小于100kΩ。

 

  增加:

  在范圍中,增加了規定內容、適用和不適用范圍。 

  6.2.3.1中,在內底上表面的溫度升高……前增加了30min后。 

  根據本標準編制情況增加了參考文獻的內容。

 

  刪除:

  1、ISO 前言和EN 前言。

  2、國際標準中的術語3.18。  

  3、6.2.1.2中刪除了防刺穿墊不應位于安全或防護包頭卷邊上方也不應與之接觸。

  4、6.4.1中刪除了除保護包頭卷邊下方區域外。 

  5、刪除了國際標準中的8.1b)。 

  6、8.2.3中,將c)中的電阻改為電性能,刪除了d)的分項2),將分項1)取消序號,成為d)的直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