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差防墜器是與安全帶、安全繩是同時使用(特別要求時除外)、相互補充的高空作業墜落保護裝置,目的是使高空作業人員得到全程的墜落保護。 

  速差防墜器具有幫助高空作業人員站穩定位,實現雙手操作的功能;在某些操作失誤狀態下,它能有效實現防高空墜落的安全目標,使高空作業人員不致因高空墜落而傷亡。 

  為了有效實現防高空墜落的安全目標,保證高空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需要高空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正確使用速差自控防墜器(簡稱速差防墜器)。 

  速差防墜器使用一定要參考GB24544-2009墜落防護 速差自控器規范,在速差式防墜器使用時,高掛低用的懸掛原則是必須堅持的。高掛低用并不意味著高空作業人員必須上到高處懸掛防墜器。防墜器的高掛可以借助防墜器懸掛桿來實現。 

  國家防墜器標準對高空作業速差防墜器使用方法的一般規定: 

  (1)速差防墜器必須高掛低用,使用時應懸掛在使用者上方堅固鈍邊的結構物上。 

  (2)嚴禁安全繩扭結使用,嚴禁拆卸改裝,并應放在干燥的地方。 

  (3)在進行傾斜作業時,原則上傾斜度不超過30°。超過30°以上必須考慮是否會撞擊到周邊物件的危險。 

  (4)速差防墜器使用時,不需要加潤滑劑。 

  (5)一個速差防墜器每次只能一個人使用,每個速差防墜器應根據其安全鋼絲繩的有效長度配套拉引繩。 

  (6)高空作業點轉移,需要解開安全繩前,必須先扣上速差防墜器,不得同時失去保護。 

  (7)施工作業人員應根據作業活動范圍的大小,選用長度合適的速差防墜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