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和合成革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有毒有害物質,長期接觸會對人體造成或多或少的傷害。刷膠工序的職業危害因素因企業選擇的膠水不同而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不同。
皮革制造行業最主要的危害因素是員工作業中接觸的化學品有毒有害物,如甲醛、苯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等。這三者對人體都有哪些危害呢?
甲醛是原漿毒物,能與蛋白質結合,吸入高濃度甲醛后,會出現呼吸道的嚴重刺激和水腫、眼刺痛、頭痛,也可發生支氣管哮喘。皮膚直接接觸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壞死。經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出現粘膜充血、皮膚刺激癥、過敏性皮炎、指甲角化和脆弱、指甲床指端疼痛等。
苯具有易揮發、易燃的特點,其蒸氣有爆炸性。經常接觸苯,皮膚可因脫脂而變干燥,脫屑,有的出現過敏性濕疹。長期吸入苯能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戴防毒面罩預防苯中毒,是最可靠的呼吸防護措施。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的組成非常復雜,它能引起機體免疫水平失調,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出現頭暈、頭痛、嗜睡、無力、胸悶等癥狀,還可能影響消化系統,出現食欲不振、惡心等,嚴重時甚至可損傷肝臟和造血系統等。
防護措施都有哪些?
1.皮革制造企業的廠址應避開人口稠密區,位于城鎮和居住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不應位于窩風地段。生產區宜選在大氣污染物本底濃度低和條件好的地段,布置在當地夏季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2.放散不同有毒物質的生產過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時,毒性大與毒性小的應隔開;粉塵、毒物的發生源,應布置在工作地點自然通風的下風側;如布置在多層建筑物風時,放散密度小于空氣密度的有害氣體的生產過程應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層。
3.產生粉塵、毒物的生產過程和設備,應盡量采取機械化、自動化操作和密閉的生產工藝設備,避免作業人員與塵、毒直接接觸,并應結合生產工藝采取通風凈化措施。
4.根據生產工藝和粉塵、毒物特性,采取防塵防毒技術措施控制其擴散,或采用個人防護措施,使作業人員實際接觸的粉塵和毒物濃度達到相關要求。根據GB/T18664-200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配置合適的防噪音耳塞、防化服、手套以及3M防毒面具,并督促其正確佩戴使用。
5.嚴禁在粉塵、毒作業區飲食、休息。皮革制造企業應單獨配置更衣室、淋浴室。工作服與防護服須分柜分別存放,便于接塵、毒工人更換勞動防護用品和下班后淋浴。企業應在可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按GBZ15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示標識》的要求設置職業危害示標識。